回复 罗门半仙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亲仁: 这部《陈婉衡》温柔贤惠病娇年下攻VS超攻聋瞎受【信我=w=非主流蒸汽朋克=w=重要的事情说三遍:先出场的是攻!先出场的是攻!先出场的是攻!……但总体来看,本文不是主攻文=w=
回复 飘过太平洋 : “娘子,为夫的大鸟借你坐一下!”叶不言看着他胯下的凤凰,只想呵呵!死于世纪末日,一朝穿越,拥有天赋至尊血脉,逆天实力,翻手为云覆手为雨,一手遮天,世人皆跪服,只是这王爷,有点闷骚啊。第一次冰床翻滚,他淡定穿衣,“身中媚毒。”第二次榻上翻滚,他淡定起身,“酒后乱性。”第三次他刚要脱衣,便被她扑倒强骑,“王爷,再乱扯借口,我阉了你。”他反身将她压在身下,“心为聘,身为礼,娶你为妻,一世绝宠,可否圆房?”。